第十四批社会工作员考试公告
为提高社会工作者综合素质,定于2021年9月17日组织全市现职社会工作者参加第十四批天津市社会工作员考试。
一、参加考试人员
(一)社区工作者。全市在职在册的、1969年1月22日以后出生的、尚未通过国家初级和中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考试,且未参加或未通过我市前十三批社区社会工作员考试的现职社区工作者。包括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居委会成员,社区工作站人员,住房保障收入核对人员,社区物业管理专职人员,劳动保障协管员,劳动关系协调员,残疾人专职委员、就业服务需求调查员、司法社工、社区专职治安辅助力量。
1969年1月22日以前出生的现职社区工作者自愿参加。
(二)民政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从事社会工作人员。
(三)社会组织中从事社会工作人员。
2021年4月参加天津市第十三批社会工作员考试过程中作弊、被取消考试成绩人员不准参加此次考试。
二、方法步骤
(一)注册报名。8月30日9:00至9月2日16:00,各区、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登录“天津市社会工作员考试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tjsqgz.com)进行注册和报名。所有参加考试人员须先行注册,方可报名。注册、报名24小时后查阅审核结果,并按系统提示时间上网打印准考证。
(二)资格审核。报名人员中的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居委会成员、社区工作站人员、社区物业管理专职人员的考试资格由各区民政局负责在报名24小时内审核完毕;其余人员按照报名要求上传盖有单位公章的在职证明后,由市社工协会在报名24小时内审核完毕。
(三)考生缴费。根据市有关部门统一规定,考生每人45元考务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人员确认报名缴费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缴费时间为8月30日9:00至9月3日16:00。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为9月14日9:00至9月16日24:00。参加考试人员要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信息有误的,及时与市社工协会沟通进行调整。
(五)统一考试。拟定于9月17日统一组织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以打印出的准考证时间为准),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即为通过,颁发天津市社会工作员证书。
(六)成绩查询。将于9月27日开启成绩查询入口,届时报考人员可登录“天津市社会工作员考试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tjsqgz.com)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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