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区专职治安辅助力量参加天津市社区社会工作员考试的通知
根据天津市公安局 天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 天津市民政局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深入推进社区警务改革实行“六进六全”工作机制的意见》(津公人口〔2015〕103号)精神,各区县由公安部门和人力社保部门联合招录的社区专职治安辅助力量可报名天津市社区社会工作员考试,报名时需到所在街(镇)开具在职证明,并在填写报名信息表时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传,由天津市社会工作协会统一审核。
天津市社会工作协会 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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